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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續工程--丹灶加壓泵站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已由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以佛發改資[2017]6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佛山市西江供水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續工程-丹灶加壓泵站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之過北江管道工程(第二次)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佛山市三水金本三水二橋附近。
2.2 項目建設規模: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續工程--丹灶加壓泵站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之過北江管道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金本三水二橋附近,管線由北江南岸沙水村過江至北岸河口接通三水公司供水管,共敷設約2100米供水管道,須跨越北江大堤(堤防等級Ⅰ級):其中南、北岸管道工程長約1300米,采用DN1200-1600鋼管開挖敷設;定向鉆管道工程長約800米,采用DN1200鋼管定向鉆穿越北江河床。
2.3 計劃工期:整體工程項目必須在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其中南岸管道工程、北岸管道工程和定向鉆管道工程工期分別為150日歷天內完工,爬堤段需在枯水季節施工;各單位工程的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發出的開工通知為準。南岸管道工程完工日期以接通現狀DN1800預留口并通過管道試壓驗收合格為準;北岸管道工程完工日期以接通佛山水業三水供水有限公司現狀管網并通過試壓驗收合格為準;定向鉆管道工程完工日期以接通南岸管道工程和北岸管道工程并通過試壓、沖洗驗收為準。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辦理各方面的手續等因素而延后,水利工程的施工工期應符合水利部門的要求。
2.4 本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招標內容:本項目共分為三個單位工程分別是南岸管道工程、北岸管道工程和定向鉆管道工程。南岸管道工程及北岸管道工程包括:余方棄置、土石方工程、樁基礎工程、管道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定向鉆管道工程包括:余方棄置、土石方工程及管道工程。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招標控制價:63708598.10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綜合單價包干。
2.6 工程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省或行業現行的工程建設質量驗收標準及規范,須達到國家、省或行業現行的工程建設質量驗收標準及規范,承諾達到合格或以上驗收質量等級標準。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相關規定。
3.資格審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
4.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4.1 法人資格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若為聯合體投標人,聯合體各方均須符合)
4.2 對投標人企業的資質要求
4.2.1 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1)和(2)資質,具體如下:
(1)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以上(含一級)資質。
4.2.2 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個,聯合體投標的須以承擔本項目市政工程內容(含定向鉆管道工程)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為牽頭人。聯合體投標人除應符合投標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4.2.2.1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4.2.2.2 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投標協議書,在該協議書中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委派項目負責人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責任和權利義務。聯合投標協議書必須加蓋所有聯合體成員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
4.2.2.3 聯合體資質按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專業分工確定,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4.2.2.4 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投標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進行投標,如有違反,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4.2.2.5 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為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牽頭人應被授權作為聯合體各方的代表,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并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項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規定和說明,本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中的“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
體各方。
4.3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人,聯合體各方均須符合)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4 投標人應有良好信譽,且在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中辦理登記并獲得對應行業的建筑行業誠信檔案。(若為聯合體投標人,聯合體牽頭人應滿足)
4.4.1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的考評等級為C級或以上且狀態顯示為“正常”(以資格審查當天的查詢結果為準)。
4.4.2廣東省以外的投標人,須提供在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4.5投標人應有良好信譽,必須通過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辦理信用信息登記備案。(若為聯合體投標人,聯合體中承擔水利工程內容具有4.2.1(2)資質的成員應滿足)
4.5.1凡是參與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標活動的水利建設市場主體均應按照省水利廳《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及《佛山市水務局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佛山市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的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在省水利廳水利信用信息檔案系統錄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辦理信用信息登記備案。
4.5.2凡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佛山市水利局門戶網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或廣東省水利廳門戶網站、省水利工程建設信息網站公布禁止參加市內或省內水利工程建設投標期限內的單位(企業)不得參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標。
4.6 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要求(若為聯合體投標人,則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
4.6.1 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名,具有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且具備注冊于投標人本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廣東省內投標人可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的證書查詢信息網頁打印件)。
4.6.2 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管理系統登記備案的人員中選取,并且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資格審查當日未被鎖定。省外進粵企業,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辦理了登記手續。
4.6.3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4.6.4需提供投標人近期(扣除發布招標公告當月往前順推6個月,即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社保資金的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或網上打印頁或復印件為準。
4.6.5擬派項目負責人如有參與其他工程投標的情況,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說明。投標人應慎重考慮選派一名項目負責人參加多個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如投標項目負責人在兩個及以上工程項目均中標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項目中標通知書發出的時間先后,擔任本企業最先中標項目的投標項目負責人。后確定該企業為中標人的工程項目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人隱瞞中標項目獲取中標的,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查處。
4.7對投標人擬派水利專業負責人的要求(若為聯合體投標人,聯合體中承擔水利工程內容具有4.2.1(2)資質的成員委派,且不得與項目負責人互相兼任)
4.7.1對擬派水利專業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名,具有水利水電相關專業工程師或以上職稱,且具備注冊于投標人本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或水利)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廣東省內投標人可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的證書查詢信息網頁打印件)。
4.7.2投標人擬派駐水利專業負責人必須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登記備案的人員中選取。廣東省外進粵企業,擬派駐項目負責人必須在廣東省水利廳辦理了信用信息錄入手續,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7.3擬派水利專業負責人沒有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4.7.4需提供投標人近期(扣除發布招標公告當月往前順推6個月,即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為擬派水利專業負責人繳納社保資金的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或網上打印頁或復印件為準。
4.7.5擬派水利專業負責人如有參與其他工程投標的情況,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說明。投標人應慎重考慮選派一名項目負責人參加多個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如投標項目負責人在兩個及以上工程項目均中標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項目中標通知書發出的時間先后,擔任本企業最先中標項目的投標項目負責人。后確定該企業為中標人的工程項目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人隱瞞中標項目獲取中標的,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查處。
4.8 對投標人擬派專職安全人員的要求(若為聯合體投標人,則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
4.8.1對投標人擬派專職安全人員的資格要求:2名,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廣東省內投標人可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的證書查詢信息網頁打印件),且為投標單位在職人員。
4.8.2需提供投標人近期(扣除發布招標公告當月往前順推6個月,即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為擬派專職安全人員繳納社保資金的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或網上打印頁或復印件為準。
擬派項目負責人、水利專業負責人及專職安全人員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如下:
①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如因所在地區社保查詢的不同規定,只能查詢至查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規定社保區間的社保證明的,投標人如提供了當地政府部門的社保管理相應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當地的文件要求相應順推。否則,不予認可。
②如投標人能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證明符合國家減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據政策的要求無需提供減免月份的社保。否則,必須按上述規定要求提供社保證明。
③對受疫情影響,投標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份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應附上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關于暫緩繳交社會保險費用的通知文件復印件或網頁截圖復印件,否則不予認可。
④如投標人因事業單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業單位身份,實際工作單位為所在事業單位下屬企業,社會保險由該事業單位繳納的,投標人提供擬派項目人員的所屬事業單位社保證明文件以及投標人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可。
4.9對投標人企業的信譽要求(若為聯合體投標人,聯合體各方均須符合)
4.9.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9.2 沒有受到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此處所指的“處罰”,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作出的有關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且該行政處罰信息已按照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公開,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報等形式或依據規范性文件對投標人投標資格作出的限制,不屬于此處所指的“處罰”范疇)
4.9.3 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此處“騙取中標”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認定的違法行為;“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則以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認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認定的“重大”事故等級達到《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標準;“最近三年”是指該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往前順推三年,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時間為準)
4.9.4 根據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啟用執行聯動機制決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的要求,投標人若為名單上的失信被執行人,將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單,且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4.9.5 根據《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等8部門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事項中進行信用信息查詢 和實施聯合獎懲的通知》(佛發改信用〔2019〕1號),對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列入失信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10對投標人企業完成過的類似施工業績要求(若為聯合體投標人,則由聯合體牽頭人提提供)
4.10.1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人,則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近五年(自本工程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往前順推,以竣工(或完工)報告時間為準)內,完成過一項采用水平定向鉆工藝連續拖管長度600米或以上,且管徑在DN800或以上的施工業績。
注:投標人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報告的復印件。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須提供該項工程業績的業主證明(須能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或者竣(完)工圖紙等,其中業主證明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否則業績不予認可。
4.11對投標人擬用于本工程項目施工機械設備的要求(若為聯合體投標人,則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4.11.1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人,則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提供水平定向鉆機設備的自有設備發票或租賃期內的租賃合同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注:投標人須提供自有設備發票或租賃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的,提供的證明材料若為外文版本的,還應提供中文譯本并承諾提供的證明材料及中文譯本真實有效,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5.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于2021年3月10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綜合平臺下載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具體操作方法請瀏覽“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欄目。網址:http://ggzy.foshan.gov.cn,業務咨詢電話: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報名成功后,投標人可自行下載招標文件、圖紙。招標文件費用為每套人民幣500元,在項目開標當天收取。
5.3 招標文件一經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視作已發放給所有投標人,各投標人應及時下載電子版招標文件及圖紙(供下載的招標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時,若有不一致,以招標人蓋章的PDF版本招標文件為準)。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6.投標保證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標人提交50.00萬元的投標保證金,若為聯合體投標人,則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交。
6.2 投標人可自行選擇采用現金或投標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
6.2.1 投標保證金為現金形式時,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提交;投標人應提前辦理投標保證金手續,自行承擔銀行到賬延誤風險。
6.2.2 投標保證金為投標保函時:要求所有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保函紙質原件的,投標人授權代理人應在開標當天且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提交投標保函原件。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7.1.1投標文件遞交起始時間:2021年4月1日8時30分,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1年4月1日9時30分。
7.1.2開標時間:2021年4月1日9時30分。
7.1.3遞交投標文件起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澄清(答疑)、補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7.2 投標文件遞交地址: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開標室(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28號公交大廈6樓)。
7.3投標人須按照《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門關于規范招投標市場秩序、遏制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意見》(佛發改招〔2013〕11號)的要求,在投標文件中簽署《誠信投標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對于拒簽或不按要求簽署承諾書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以及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發布。公告內容和時間不一致時,以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的為準。
9.異議與投訴
9.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公告及招標文件的內容違法違規或不公平、不公正,損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對招標人答復不滿意的,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行政監督部門實名投訴。
9.2 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應當充分重視異議、投訴提出的時限,避免異議權、投訴權因時效原因而滅失。
10.其他
10.1 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以及招標人的澄清(答疑)、補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過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提交和發布。各投標人應隨時關注項目信息,及時登錄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相關文件,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10.2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10.3 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人,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授權代理人須具有交易員資格。
10.4 本次招標采用的評標辦法是綜合評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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